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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注意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始啦!想参加本次大赛的同学们请查看本篇参赛指南!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国家、省级和学校的重要赛事之一。浙水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正式启动。

  我校师生参加浙江省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组织机构

  本次选拔赛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务处主办,团委和创业学院承办,赛前动员报名、初赛选拔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校赛阶段由创业学院负责组织统筹,浙水院青年创业者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生“互联网+”竞赛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赛前动员报名、初赛阶段选拔等工作,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方便,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校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2019年1月12日-3月17日,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二)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31日,初赛阶段。各二级学院选派导师与学生结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赛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师和学生团队。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覆盖面不得低于全日制在校学生的18%,参赛项目数至少20项,推荐排名前10的获奖项目参加校赛网评,其中校友项目不少于2项。

  (三)2019年4月1日-4月10日,网评阶段。网评专家组评审成绩前30%的优秀项目进入校赛,其他未进入校赛的项目需要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进一步培养和孵化。

  (四)2019年4月11日-4月22日:学校决赛。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对所有申报项目计划书和路演进行评审。

  (五)2019年4月23日-5月初:对优选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准备申报省赛(一般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中下旬;省复赛时间为6月中下旬;省决赛时间为7月)。

  五、参赛作品规格要求

  (一)参赛作品使用A4版本,题目黑体二号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1.5倍。标记页码,图片中文字不限制版式和大小。

  (二)所有作品必须有扉页。作品扉页需填写项目名称以及团队负责人的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

  六、奖励

  (一)奖项设置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奖项公布

  学校届时会在教务处网页--学科技能竞赛一栏和创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

  (三)奖励

  获奖团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学生可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

  (四)学校将根据省赛名额分配,按照本次校赛的成绩,经校内外专家组合议确定推荐参加省赛名单。

  七、作品报送及其他

  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表(见附件2)(1份)、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报名表与所有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关电子材料请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249067032@qq.com,各项目命名规则: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

  浙水院青年创业者协会

  蔡同学17376579991

  沈同学17376556246
 

  创业学院 赵老师

  办公电话:0571-86927358
 

  教务处 刘老师

  办公电话:0571-86929271
 

  微信公众号:

  浙水院青创公众号

  出品/ 党委宣传部

  来源/ 教务处 创业学院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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