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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在交通领域中应该思考的五个问题

  智慧城市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感知、分析城市运行的各项重要信息,进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为城市居民人创造更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作为智慧城市重要组成部分的智慧交通,在智慧城市中占据重要地位。

  智慧交通并非简单的信息化技术应用,而是在“物理-信息-社会”三元空间中的一种复杂的进化过程。

  首先,信息技术应用是不可能摆脱社会立场的影响,信息技术应用应该与明确的社会发展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大数据技术如同摄影一样是将数据分析师眼中(实际上反映了数据分析师的立场、视野和关注)的世界展现给公众和决策者;自动驾驶技术无法回避危险情况下所必须面对的技术伦理;车联网更不应该让公共交通智能网联受到冷落;试图由一个统一“大脑”发布指令安排所有出行者的计划必须考虑社会学上的公平性问题。

  其次,脱离了系统科学和决策科学指导的信息技术,很难真正在城市交通专业领域发挥作用。对于城市交通来说,大数据只有与复杂性理论有机结合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价值。对研究对象观测能力的增强,并不能彻底改变城市交通所具有的复杂自适应系统内在规律,是否应该直接在微观“粒子”层面分析某种程度上类似热力学的城市交通系统行为,不宜过早下结论,更不应在系统建设上“孤注一掷”。此外,面对“社会-技术”系统,信息技术的任务绝非限于制定技术对策方案,而且要考虑如何嵌入到政策议程之中。也就是说,在智慧交通领域,信息技术并不能替代信息应用理论。

  第三,智慧交通所要争取的目标,是要实现适应社会质变的服务创新。这要求研究者突破传统技术概念的局限,形成跨专业思维的能力,传统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需要增强互联网式服务的思维能力。以信息技术在常规公交中的应用为例,简单的运行管控和信号优先,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公交服务的弱项(无论如何在使用便利性和私密性方面,公交绝不可能比小汽车具有优势),但是将公交线网与城市公共服务实现“智能网联”,将有开辟一个全新的天地。

  第四,智慧交通的技术应该是推动社会的进步,而评价社会进步的标准是可持续发展。如果新技术增加了城市对于私人小汽车的依赖性,进而增加了空间和资源的消耗,这种“技术进步,社会退步”并非是正确的诉求。信息技术应用不应局限于使人的出行更加便利,而且需要引导人的行为更加具有社会理性。

  第五,智慧交通建设不应忽视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不断学习的需求。城市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扮演着“社会-技术”的控制者角色,但自身又是处于系统内部,受到立场、视野等多方面的影响,不可能完全理性、客观,并先知先觉地掌握承担控制者责任的知识和方法。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依靠智慧交通所提供的观察能力,经常退后一步,重新审视对问题的认识和评估对策的正确有效性,是“社会-技术”系统控制中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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