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智慧物流示范企业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智慧物流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交物〔2016〕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在进行2018年度苏州市智慧物流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从事社会物流服务运营、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物流企业法人单位。
示范企业类型:智慧平台型、智能仓储型、专业配送型、智慧口岸型及综合型等五种。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通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向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积极申请;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向协会申请;
2、各地区主管部门及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协会初审、上报不超过3家企业;
3、专家评审、现场核查;
4、市经信委有关部门会商、网上公示和文件发布。
三、其他事项
11月16日前,请各地区及协会将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和各地区汇总表一份,盖章后报送我委;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包括申报书正文word版本和全部材料的PDF扫描版本)一并报送。
各地区和协会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经信委 56729025
常熟市经信委 51530330
太仓市经信委 53571141
昆山市经信委 57501689
吴江区经信委 63982175
吴中区经信局 65253365
相城区经信局 85182085
姑苏区经科局 68727611
工业园区经发委 66681074
高新区经发局 68750910
市生产性服务业协会 68097225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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