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从2017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后,大家还在着急智慧消防该如何建设。今天我们就为大家奉上2018年5月1日即将落地的指导文件《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此次我们也很荣幸能参与这次规范的参编工作。这次新实施的规范不仅仅对上海有深刻意义,放在全国也具有参考意义。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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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为大家梳理了规范,很多定义与要求值得我们期待。比如对消防物联网相关消防产品做了名确定义,如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什么是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信息中心?什么是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等等。

  同时规范要求“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设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规定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不能对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控制,远程、本地控制都不可以。

  对物业单位、维保单位要求物联网系统能提供手机APP进行巡检和维保,最新的消防系统都要是这样的产品,并使用物联网系统生成维保报告。

  社会单位不仅单一建筑物可以建立物联网监控中心,多个建筑物也可以建立物联网监控中心统一监管。

  规范要求,维保单位在进行消防维保时,应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在线提交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业主应用平台和物业应用平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火警、故障的通知和在线处理流程,并应对流程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2、应支持联动信息的分析和展示。

  3、应对物联监测和物联巡查的信息进行实时通知,并应支持自定义物联监测级别和通知方式。

  4、可在线查看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报告。

  5、可在线监督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6、可在线查看月度和年度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风险的评估报告。

  7、应支持消防电子档案查询。

  8、应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查询功能。

  9、应支持通过数据分析处理结果给出消防安全评分。

  10、应能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及时的提示。

  11、业主应用平台和物业应用平台可结合消防设施安全评分、月度消防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年度消防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给出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设施维运行的改善和提升措施。

  12、社会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报告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予以监督和评价。

  13、社会单位应接收消防部门的监督执法检查等相关任务,并应配合及时完成。

  素材来源/瑞眼科技

  责任编辑/师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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