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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智慧城市建设

  特区政府推动本澳构建智慧城市,有市民担心大数据利用过程中或会侵犯到个人隐私,呼吁个资办要承担更多责任,主动向社会解释如何避免触犯个人隐私。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表示,收集大数据信息未必要处理个人资料,建议在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减少接触个人资料,同时亦认为个资法是较完善的法律,现时没有检讨和修订的意向。

  澳门论坛昨日探讨智慧城市建设,不少发言的市民均担心大数据会容易导致隐私因疏忽而外泄甚至向境外转移;亦有市民关注智慧城市其它如共同管沟、电子支付以及智慧出行等问题。物流与运输学会会长高冠鹏提出,应用电子车牌追踪车辆位置和速度,但忧虑涉及个人隐私。他呼吁个资办承担更多责任,主动向社会解释一些重要问题上什么情况下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乃至如何在有利智慧城市发展的情况下避免触犯个人隐私。

  智慧城市联盟理事长黄承发就表示,若将来利用智慧灯柱就可以监测交通状况,亦可避免接触个人隐私。澳电智慧发展研究小组成员梁普宇表示,正研究应用可以收集数据的智能灯柱,希望年底前在旅游区和新口岸设立试点。

  个资办法律组职务主管廖志聪表示,个资办一直支持构建智慧城市的工作,亦经常参与相关会议及提供避免触犯个人隐私的协助;但毕竟情况有别,未必能事无巨细都照顾得到。他相信匿名化收集数据的方式正不断进步,避免处理大量个人资料便可降低风险;而对于市民担心政府部门存在数据泄露的问题,他强调,调阅市民数据是需要以合理的理由申请,并针对单独个案向个资办申请调查。

  廖志聪又称,收集大数据信息未必要处理个人资料,建议在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减少接触个人资料,同时亦认为个资法是较完善的法律,现时没有检讨和修订的意向。

  科技发展基金行政委员会主席马志毅表示,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不赞成遇到法律瓶颈就要修法,相信利用科技手段亦可解决问题。

来源-现代澳门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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