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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提案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41号(农业水利类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臧献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物联网产业发展政策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加强规划引领,推动物联网发展,联合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印发了《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物联网作为九大发展重点之一,提出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加快物联网技术与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生活消费、城市管理以及能源、环保、安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印发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以促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开放协作为重点,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加快建设物联网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物联网发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形成了“互联网+”现代农业基本政策框架,对农业物联网工作进行部署。2016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二、关于提高农业物联网产业化程度

  一是构建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近年来,我部重点实验室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着力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在农业物联网技术创新相关研究领域设置了“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依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派得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朗坤物联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单位,重点开展农业信息获取技术、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农业物联网系统集成、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等研究与科学观测。二是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推广。我部遴选出426项节本增效明显的农业物联网技术、软硬件产品和应用模式,印发了《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推荐汇编》,陆续总结推介果蔬种植、畜禽养殖等10种农业物联网应用多媒体宣传片,并向社会广泛推广。三是搭建行业发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学技术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在无锡主办2016年和2017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围绕“物联网国际合作交流平台、行业趋势发布平台、技术成果展示平台、产业发展投资平台、高端人才集聚平台”策划了一系列活动,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院士、知名专家、物联网领军人物以及众多企业家前来参加,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物联网的发展风貌。我部联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在苏州主办2016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和2017年首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专门设置了农业物联网专业展区,展现了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加工、管理等各领域的最新应用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促进了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和推广。四是开展培训服务。为全面提升农技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育服务效能,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我部建立了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提供在线学习、互动问答、成果速递、服务对接和管理考核,形成覆盖全国100个农业科研单位和涉农院校、2万个农业专家、8万个农技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机构、50万名农技推广人员、500个基层农技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社会化服务示范站、1万个规模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和500万新型职业农民的全国农技推广和职业农民信息服务平台。

  下一步,我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平台特别是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建设,继续办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打造农村“双新双创”交流平台,不断提升“互联网+”现代农业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创新水平。

  三、关于加快物联网标准制修订

  近年来,我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平台和追溯系统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我部成立了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物联网专家等46名委员组成,包括农业信息化领域的院士、知名专家学者、政策制定者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同时,我部组织的13项农业物联网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获得国家标准委批复立项,主要涉及大田种植、农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包括数据传输、交换、设备技术、应用服务等多个方面。截至2018年4月,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95项,现行农业标准体系贯通了从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限量、检测方法、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4级标准体系框架。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批准发布《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ID的审计追溯接口技术要求》《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规范》等行业标准,启动《基于区块链的商品信息追溯系统技术要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物联网业务平台框架》《面向物联网的云平台数据传输格式规范》等10余项物联网应用平台和追溯系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和《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的公告》,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企业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监管的企业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范围,通过监督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实现与农业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组织科研力量深入研究物联网农业行业应用标准框架体系,鼓励相关单位采用统一技术标准、接口、代码格式开发物联网平台,为深入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奠定基础。

  四、关于建设示范区并逐步推广完善

  我部高度重视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统筹谋划,强化支持,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和数字农业试点工程。2013年以来,在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安徽五省市率先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以设施农业、奶牛与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大田粮食作物生产监测为重点领域开展试验示范。2017年安排中央投资2亿元,新设立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支持20个项目开展精准作业、精准控制建设。推动2018年数字农业投资规模由2亿元扩大到4.7亿元、项目数量由20个增加到37个。目前,各项目建设成效初显,示范带动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江苏无锡、浙江杭州、福建福州、重庆南岸区等4个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物联网)开展发展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总结发展经验,促进物联网产业集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政策扶持,创新驱动、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物联网发展模式,助力全国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010—591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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